辽宁沿海地跨黄海与渤海,海域内有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多种珍稀海洋动物的栖息地,海洋渔业等资源丰富,风景优美怡人,是辽宁人民的美丽家园,也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
多年来,辽宁海事人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突破,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防治辽宁海域船舶污染,是国家赋予辽宁海事局的神圣职责。”辽宁海事局局长郑东兵表示,“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真抓实干,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时值6月5日世界环境日,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些海上防污卫士,探访美丽中国建设中的海事故事。
“天眼”助阵 打击船舶海上非法排污
“传音,你现在在哪里?”
2019年7月,大连海事局监管二处副处长吕传音接到辽宁海事局危防处电话,通知他立即前往葫芦岛。
原来,辽宁海事局刚刚接到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发布的卫星遥感监测通报,在大连长兴岛西北海域监测到疑似船舶排放的污染带。
鉴于嫌疑船舶该航次目的港是葫芦岛港,辽宁海事局立即启动调查工作,指定葫芦岛海事局开展现场调查,并选派营口、大连海事局危防业务专家紧急赶赴葫芦岛参加调查。
嫌疑船舶靠泊后,调查组立即登轮,启动调查工作。面对调查组的询问,船方却否认在污染带附近进行过排污作业。
调查组随即检查了船舶相关证书、防污染相关文书记录情况,以及船舶机舱有关防污染设备和使用记录,并对部分关键管路开拆检查。
很快,调查组发现:船舶甲板多处区域有货物残余物(煤炭),存在含有货物残余物的货舱洗舱水在主甲板倾倒的痕迹。在甲板工作间内,调查组还发现了最近使用过的潜水泵一台、塑胶管一捆,塑胶管的管壁上残留有洗舱水的杂质。
“作案现场”“作案凶器”都已找到,船方不得不承认洗舱时使用潜水泵直接排放洗舱水入海的行为。
“我们还发现船舶没有在垃圾记录簿或其他文书中对该航次货舱洗舱水的排放处理进行记录,而船上有关日志中却记载了该船航行中开展了货舱洗舱作业和清理货舱污水井作业。这证明,该船在航行中进行过洗舱和排放洗舱水作业。”吕传音说。
随后,调查组成员又分别对船员交叉询问,形成了系统的询问笔录。面对诸多证据,船方对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安排船员值班和未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仍不承认在渤海海域非法排污的行为。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调查组决定采取多种途径收集获取更多相关证据:向河北和江苏有关海事部门发出协查请求,获取该轮上一航次船舶进出港和货物报告等信息;调取该轮在葫芦岛港期间的港内监控录像,了解该轮在港期间动向;调取本航次验舱情况,确定船方在船舶航行中开展了全面彻底的洗舱作业;通过对船公司的检查,获取该航次船公司对船舶的洗舱指令。
“我们还委托大连海事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关键证据——卫星遥感监测影像数据进行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基于对SAR卫星影像数据的专业分析,排除了污染带为船舶尾迹、海洋内波条纹等假目标的可能性,判断该黑色条带为嫌疑船舶排放污染物在海面上形成的污染带,污染物可能为油污水或某种货物的洗舱水。”葫芦岛海事局船舶处处长张国辉介绍。
大量证据足以证明,嫌疑船舶存在将含有货物残余物的洗舱水排放于渤海的事实。根据调查结果,葫芦岛海事局依法对该轮进行了行政处罚。
这是全国首次将卫星监测和现场调查相结合查处的船舶非法排污案件。借助卫星监测“天眼”发现船舶的非法排污线索,辽宁海事局的危防专家漂亮地完成了一次专业水准很高的案件调查。这个案例的查处表明海事防治船舶污染监管手段的创新与提升,将对船舶海上非法排污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火眼金睛 查处货物残余物在港非法排放
2019年12月18日,参与现场巡视的盘锦海事局执法人员发现,在盘锦港荣兴港区103号泊位的某散装货轮右舷尾部排水孔有大量黑色污水排出。执法人员当即通知船方进行堵漏,并进行了录像、照相取证。
但当事船长否认该轮存在“向海域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船长认为:从排水孔中排出的黑水成分并非货物煤的残余物,只是煤的灰尘,这种残留在甲板上的货物灰尘不属于货物残余物范畴。其次,此次船舶的污水排放是由于船舶四层甲板淡水管冻裂造成,就算污染物中的成分为货物残余物,也属于垃圾意外落失,不应进行海事行政处罚。
“船方的观点对吗?”去现场调查的路上,盘锦海事局危防专干石振男反复观看现场传来的视频、照片,并与一同前去的同事们进行讨论。
调查组登轮后进行了明确分工。第一小组全面检查了船舶相关证书及涉及防污染方面的文书记录情况,发现船舶大副在垃圾记录簿第II部分记载“2019年12月18日10点5分至10点10分在盘锦港103泊位排放J类垃圾0.007立方米”,但是没有记录为防止或尽量减少这种排放或意外落失已经采取的合理预防措施和大致说明。
与此同时,第二小组对船体外观,包括舷外排放口、船壳板是否附着污染物,堵漏塞、四层淡水管破裂处进行了详细勘查,发现船舶甲板多处区域有货物残余物(煤炭),且厚度达2毫米之多。船员证实当日没有对甲板的货物进行过清扫,大副解释当日垃圾记录簿记载的数量0.007立方米是他们预估散落在船舶左侧后甲板的货物残余物数量。
调查至此,船长承认散落在甲板上的残余物为货物残余物而不是煤的灰尘,但仍坚持该轮的排污情况是因为船舶四层甲板淡水管冻裂造成,属于垃圾意外落失。
为此,调查组成员分成3组同时对船长、大副、三副进行询问。询问结束后,又同时对水手长、当班水手、轮机长等其他当事船员进行了询问。
最终,共获得询问笔录18份,船上人员情况说明8份,其中存在的破绽跃然纸上。船长和大副最终不得不承认,船舶右舷尾侧落水孔塞子严重老化,虽然进港前安排责任水手进行落水孔塞子检查,但是相关责任人都没有对落水孔塞子进行检查,最终导致四层甲板淡水管破裂,大量含有货物残余物的淡水流入海中。
这样,船长的第二个理由也就被驳回了。
“本次非法排污案件的查处,是对船舶在港非法排污行为的一次震慑,也是对船员环保意识的一次警醒,只有大家都提高环保意识,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才能守护好这一片蓝天碧水。”石振男说。
这群勤奋敬业的盘锦海事人,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岗敬业精神,保卫着美丽的盘锦海域,守护着美丽的红海滩。
求真务实 规范客滚船生活污水处置
大连海事局旅顺海事处辖区有多艘客滚船航行于大连和山东半岛之间。由于搭载旅客人数多,客滚船每次航行都会产生大量生活污水,这些生活污水如果不按照标准处置和排放,会给渤海的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对辖区客滚船生活污水的处置和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就成了旅顺海事处的重要工作。
“能够承担辖区客滚船舶生活污水处置情况的调查与整改工作,特别激动。”当得知领导让自己挑大梁的那一刻,旅顺海事处二级主办马会普高兴的心情溢于言表,“这样,我也能为打赢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尽自己的一份力了。”
马会普和同事们一方面深入研究船舶生活污水管理涉及的国际公约、国家标准,国际海事组织有关会议决议以及船检规范,准确掌握管理依据;另一方面,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到辖区客滚船上详细了解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排放和记录以及船员操作等具体情况。
“生活污水的处置和排放是否符合标准,不能只看船检证书和船方的工作记录,必须开展实地调查。”马会普斩钉截铁地说,“还要考虑尽量不影响船方作业和船员休息。”
辖区4条辽鲁航线,调查中每条航线必须至少选取其中一艘船舶对船舶生活污水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分析。马会普每次调查前都得合理安排时间,下机舱、查阅记录、和船员谈话,有时为了弄清一个问题,一条船他甚至连续去了3次。
经过一次次的现场往返,马会普和同事们成功完成了辖区客滚船舶生活污水处置情况的调查报告:当前4条辽鲁航线上运营的客滚船,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均不能完全符合要求;有的船舶配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处理量较小;有的船舶使用集污舱收集旅客产生的生活污水,但其记载的排放量远远低于根据有关标准计算的收集期间船上应产生的生活污水;还有的船舶没有足够航行时间在可排放区域排放未经粉碎或处理的生活污水。
根据调查报告,旅顺海事处与客滚船所属的各家航运公司沟通,详细解释各船舶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经初步整改,目前,“旅顺—东营”“旅顺—蓬莱”和“旅顺—龙口”航线客滚船公司与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签订了接收协议,确保船舶生活污水得到妥善接收处理;“旅顺—烟台”航线船舶调整了生活污水的排放位置;各航运公司也进一步规范了本单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和记录工作。
就这样,马会普和他的同事们,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没有停留在“纸面作业”,而是深入研究公约法规、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真抓实干,为守护好美丽的渤海尽自己一份力量。
现在,这些年轻人又开始行动了。在辽宁海事局科技信息处的支持下,旅顺海事处老铁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于泽奇带领团队承担起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实时监控的课题研究工作,研究在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管路上加装监控设备,以更好地防治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
闻令而动 查处多起违反“全球限硫令”案件
今年1月1日“全球限硫令”实施,辽宁海事局各基层执法单位闻令而动、雷厉风行,迅速组织开展执法行动。
“全球限硫令” 实施的第二天,大连海事局大窑湾海事处张继籍、姜元山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准备开始一天的忙碌。
忽然间,他们看到大窑湾蔚蓝的天空被滚滚浓烟分割成两片,一艘外籍大型集装箱船正轰隆隆地驶入港口。
职责所在,使命使然,蓝天保卫战刻不容缓。大窑湾海事处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开展行动,在查询船舶动态跟踪系统及CCTV监控系统确认船舶信息后,按流程上报并启动现场调查程序。
北岸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卢大平带领两人前往该轮,开展现场调查。登轮后,三人分工协助,向船方询问船舶尾气排放黑烟的原因,该轮轮机长称黑烟是燃油燃烧不充分导致的。
现场执法人员秉持让证据说话的原则,系统地检查了该轮船舶基本资料、燃油记录簿及燃油加装记录,发现该轮曾在新加坡加装过高硫燃油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轮主机、辅机、锅炉等设备所使用的燃油进行硫含量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硫含量超标。执法人员将硫含量疑似超标的燃油油样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硫含量为0.59%,超过了0.5%的标准。
面对详实的证据,船方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这是“全球限硫令”实施后,我国海事系统查处的首例违反“全球限硫令”的案件。
不久后,营口海事局危防处与营口鲅鱼圈海事处的“小徐工作室”联合行动,开展“全球限硫令”检查。通过查询AIS系统、CCTV监控系统及协同管理平台等方式科学地选取船舶,最终确定了辖区适查船舶,并立即赶赴现场。
到现场后,检查组发现一外籍船烟囱口浓烟滚滚,遂登轮对此轮燃油含硫量进行快速检测。同时,询问船舶主机、辅机、锅炉运行状况,运行设备燃油的使用种类,低硫燃油存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重点检查相关证书以及最近一次供受油单证。
之后,检查组跟随船员下到机舱抽取油样。虽然外面冰寒雪冷,但机舱内温度很高,执法人员克服高温影响,顺利取得主机最近管路油样。经过三次检测,平均值超过0.5%。按照工作程序,检查组科学地选取取样点进行取样密封,送往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硫含量为0.65%,涉嫌使用超标燃油。
据了解,除这两起案件外,在今年1月的前20天,辽宁海事局还查处了4起违反“全球限硫令”的案件。
这些案件的查处,是辽宁海事人勇于担当、雷厉风行工作作风的充分体现,严厉震慑了船舶非法使用超标燃油行为,保卫了黄渤海水域的碧水蓝天。
追求卓越 实现溢油应急设备库从管好到用好
5月8日,大连海事局与辖区有关船舶污染清除作业单位就辽宁海事局大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签订应急服务合作协议,标志着溢油应急设备库实现了从“管好”到“用好”的升级。
据介绍,溢油应急设备库是2010年大连新港“7·16”原油管线爆炸事故后,由国家投资建设的首批溢油应急设备库之一,配备应急卸载、应急围控、机械回收等国内外先进设备器材50多套。
近年来,大连海事局具体管理设备库的工作人员精益求精,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实现了对设备库的精细化管理。
“每当想起大连‘7·16’事故发生后海面的严重污染,我就想如何尽我的力量为防治污染做点什么。从事设备库管理工作,正好实现了我的愿望。把设备库管好,使这些设备能在应急时发挥关键作用,就能为减轻海洋环境污染作出贡献。”大连海事局监管二处王新权说。
从事设备库管理工作5年,他始终兢兢业业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从优化设备库布局,到制定并实施设备库设备设施和车辆的维护保养计划,以及每年设备库的实施演练,他都倾注了很多心血。
管好设备库是发挥作用的基础,但真正要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还要有设备搭载和使用的具体方案。
通过深入研究,监管二处的工作人员在辖区清污作业船中,找到了适合搭载大型设备的船舶。而这次设备库服务协议的签订,更是明确了要对有关作业船舶进行改装和加装。这样一来,他们就为每一个大型设备都制定了具体的应急使用方案。
此外,大连海事局每年都联合地方政府、社会企业及高等院校等单位开展海上溢油应急演练,共同研讨联防联动机制建设。同时,邀请溢油应急处置方面专家对辖区实操演练开展评估,查找演练环节中存在的不足,提升辖区污染处置协同作战能力。
以设备库为平台,辽宁海事局通过集中理论培训、参访开放、实操演练等形式,积极宣贯防污染方面的政策法规,普及海上溢油危害、应急设备使用等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环保监督意识。两年来,累计组织专业溢油应急培训14次,培训学员500多人次,极大地提高了溢油应急设备库的社会影响力。
在日复一日的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中,辽宁海事局涌现出一批积极进取、认真钻研业务的执法人员。他们有让海洋更清洁的宏伟誓愿,他们有恪尽职守、认真履责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们不断超越自我,为保护辖区海洋环境奉献出非凡的力量。
展望未来,辽宁海事局局长郑东兵表示:“做好防治船舶污染工作,关键还是在人。我们要按照交通强国建设和海事‘三化’建设的要求,着眼辽宁海事全面振兴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大力培养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具有国际视野的船舶防污染拔尖人才,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